十年游戏路。

 

   (本文写于2013年11月)

  2003年11月19日,奇奇玩儿童软件首次收录了一个模拟器游戏——口袋妖怪水晶,并将其放置在网站首页最显著的宣传位上。当时每天都要去奇奇玩看看的我,就此正式开启了游戏之门。转眼间,十年已过。
  关于口袋和传说如何对我产生影响的故事已经讲过若干次,这次就不再废话了。和上次发自己打过的100个游戏相比,到目前为止只多打了20个,似乎也没有再拿出来说一遍的必要。最终幻想和刺客信条尚未产生足够明显的影响,那么还能说什么呢?在排除了早期入门时、一些作品对最初的交往圈产生的影响之后,似乎其他喜爱的游戏们都是平等的了。有喜欢的游戏就去打,未必一定要找到同好的圈子;朋友推荐的游戏也去打,未必一定要第一印象符合自己的喜好。

  但也许这才是常态吧。游戏也只是享受生活的一种方式,喜欢归喜欢,佳作归佳作,却并不是结识每个的方式都要那么刻骨铭心才叫真的爱过。

  从模拟器到ISO,从烧录党到正版狗。这条路我已经走了十年,就目前看来以后也还有许多年要走。

  十年后,也是一个秋天,我决定将一个与游戏有关的话题,作为我的本科毕业论文的题目。

  这才是能让我燃烧起来的学术。

  后按:该论文在北京大学毕业论文答辩中得到优秀。 
 

 

 

  其实想了想,我应该还是有一些话之前没说过,但又一直很想说出来的。

  那就是我对“游戏”这个词本身的印象。

  亲友们都说我没童年(好象我也不是第一次说这件事了,不过这次角度不一样),是的,从游戏领域来看,我确实没有。

  不管是因为小时候家里的经济状况确实不好,还是我那时生病太多加重了这一状况而导致的勤俭节约精神(它现在已经安息了);或是过早近视的原因导致我必须离各种屏幕远一点,或是父母和我自己都曾经坚持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打电子游戏的都是坏孩子”的观念……总之,我在上文提到的那个时间之前,从未和哪款能被今天的我称为“游戏”的东西有过亲密接触。

  无论是电子宠物还是被导师称为手掌机的东西(我还是不知道该称它为什么),无论是任何有剧情的电脑游戏还是红白机。

  但是不管是经济状况还是传统观念,都无法阻止我本能般地对它们产生兴趣。

  所以我在学校眼馋地看着别的孩子把非法违禁品的电子宠物带进教室,下课后向他们借来玩,那几个小小的按钮还没全试过一遍就被其他热情的孩子夺走;所以在逢年过节家族聚会的时候,我努力接近那些根本不认识的亲戚,只为在他们的儿子出去放鞭炮时,我可以借来他们的双色无背光山寨小机器,小心翼翼地玩着那些简陋的方块堆积的小游戏,记得的似乎有俄罗斯方块、打砖块、叫不上名字的赛车躲障碍等等,然后在短暂的鞭炮时间结束后又依依不舍地归还。

  所以在小学一年级那个提供学生午餐的家庭,我每天迅速吃完之后就跑到有一台小电视的房间去,看我隔壁班的同学和一个三年级的“会说脏话的坏哥哥”打小霸王,看他们打坦克大战、魂斗罗、马里奥、三目童子、冒险岛、双截龙、功夫以及其他种种FC时代的经典。长时间窝在那张沙发上的只有我们三个,同在一个家庭吃午饭的三四年级的“好学生姐姐们”从来不屑于参加这样的活动,但家中游戏打得最好的反而是另一个女孩子,她平时很少参与(大概因为自己家里也有机器),但只要男孩子们遇到了卡关的地方都会召唤她,而她一出马必定能解决所有问题。更多的时候我以看着他们打为乐趣,也只能看着;大概有那么一两次,我好不容易鼓足勇气问他们要一个副手柄,却无一例外地死在了第一关的开头。于是他们嘲笑着夺回了手柄,我也乐于继续看着那个明明拥有同样的能力却比在我手下时强大了不知多少倍的角色过关斩将。

  这样幸福的生活持续到一年级结束,我转学到另一所学校。大概是那时,家里电脑的操作系统终于从DOS变成了WINDOWS98或者95,终于有了我也可以操作的界面,开始菜单里令人惊喜地有着“游戏”这个分类,里边是红心大战空当接龙纸牌扫雷。那时我只会玩纸牌,尽管在我今天看来它也许连游戏都不算,但已经是那台电脑里我能拥有的少数娱乐之一。假期的某一天,妈妈说我要出门,你自己在家没事吧?我说没事,写完作业我就玩玩游戏。我指的当然是纸牌。但妈妈脸色骤变,厉声说那怎么行,上瘾了就糟了。然后她就走了。我感到委屈,但大概那之后也就对纸牌产生了一点点抗拒。

  那时家里还不能上网。爸爸的一个高中同学对电脑懂得稍微多一些,于是我们去他家做客的时候,从他家拷了一些内容回来。其中包括似乎曾经流行过的翠鸟小绵羊等桌面精灵,一个叫雪儿的电子宠物,还有一个有十关试玩的DOS游戏绿色外星人。因为是从同学家拿来的,也许让父母放心了吧,我得以将这几个小东西玩得炉火纯青,甚至试过绿色外星人的极速通关和最高得分挑战——还有后来的哈利波特1完美收集,之后的十年中我大概都没这么做过。可以说并不是因为有多喜欢才会这样,基本上是因为别无选择。顺带一提,在那批小游戏里还包括一个炸潜艇,爸爸大概也是被它打开了一扇新大门,居然从第3关都过不去开始一直挑战了20关直到通关。(然后他就对游戏这个领域累不爱了。)

  后来扯了电话线,网速还是在爸爸戏称为“书有一半是在电脑前等着网页打开时看的”的时代,他们自然也不许我上网。但是有一天,爸爸看完新闻似乎还不想关电脑,我便撺掇他去点开新浪首页上我觊觎了很久的“游戏”二字。打开后的内容有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小鸡快跑的宣传图;然后我继续撺掇他点开“游戏试玩”等等,但是点开之后出现的只是一个新的新闻页面,上面也有类似的文字。这个过程重复了若干次,前后大概有一个多小时,始终没有找到一个可以“玩”的内容。又一次的勇气行动以失败告终。

  当然,现在回想起来,即使真的找到了下载,那台电脑能不能跑起来都是个问题;但在当时,被人们宣称为如此万能的网络却无法实现我一个小小的愿望,我大概是死心了一阵子。学校的微机课上有人从电脑中翻出了马里奥和蜡笔小新的游戏,但我用的电脑上从来都找不到。即使是三年级被赋予了上网的权利后,平均不到10K的下载速度和每天不到两小时的时间也无法让我下载一个超过5M的东西,而小于这个的软件,数量最多的只是换装和化妆的小游戏罢了。

  因为闺蜜家有大富翁4和哈利波特等游戏,所以我一度经常跑去她家玩,但那毕竟是别人家,玩什么、怎么玩都要听主人的。老家表姐父系的亲戚小哥也给我演示过风云和阿玛迪斯战记,即使用的是我家退役的电脑,我也觉得他简直遥不可及。(直到几个月前我才把阿玛迪斯战记找出来通关,这是后话,风云就算了)总之,游戏一直是如此的高洋上,离我忽远忽近,让人憧憬神往而又不敢伸手去抓,生怕因为离它太近而被烧伤。

  直到一开始提到的那个日子,我看到了只有2M大小的口袋水晶。后来的事情一泻千里,你们都知道了。

  可是十年前的一切还历历在目啊。突然间,我已经通关了至少一百二十个能称之为游戏的东西;就像妈妈经常感慨,曾经只有她小臂长的我,突然间就变得这么大了。

  可是直到今天,我仍然时不时地会感到质疑和惊讶。

  我真的打了这么多游戏吗?

  或者说,我真的打过游戏吗?

  我真的已经这么多次接触,曾经的我只能不停地奢望然后失望的存在?

  我真的已经亲自感受过那些人们交口称赞的作品,而不是那些小小的把戏和简易的互动系统?

  我真的可以随意下载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用看到网速、硬盘或父母的眼神后默默把它们关闭?

  我真的可以拥有这么多专门用于游戏的设备,其中有至少三台是父母提供经济支持的结果?

  我真的能够通过生活得节省一点、自制一点、再坚持一段时间,就能够买下任何我想要的游戏或主机?

  我·真·的·能·想·玩·什·么·就·玩·什·么·?

  真的不会再有人从我手中抢走手柄。

  真的不会再有人对我玩游戏这件事厉声呵责。

  真的不用再因为地区的变化和一个游戏刚刚结识就匆匆告别。

  真的不必再被虚假的希望欺骗,也不必为了这点希望而看着别人的脸。

  ……美好得就像做梦一样。

  就像做梦一样。哪怕我的身边就是一部主机和四台掌机,十余个正版游戏的光盘或卡带。

  社交网站上经常有人问,如果最近这十年就是一场梦,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还在十年前,你愿不愿意醒来。有很多人回答说愿意。

  我不愿意。

  在写分割线后边的这些东西的时候,我一直在不停地哭,一直在不停地撕纸巾擦眼泪。

  是幸福的眼泪。停都停不住。

  我希望这十年不要是梦,而是不可动摇的现实。

  这样我就可以挺起胸膛说,你好,我是一名游戏玩家。

  单是能够这样说,我已经感到了幸福。



PS,回过头来,我看到了一个人和一个家庭的物质与精神的成长,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与世界科技的进步(X)